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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5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中、省)直单位:

 3月8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了第8号令,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认真、不打折扣地贯彻落实。结合辽阳实际,经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全面排查登记旅居境外人员情况。排查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中加入外国籍,取得外国长期居留权,现在境外工作、求学,出境开展商务、旅游等活动的全部在境外人员。排查采取社区(村)、单位排查与上级推送数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社区(村)、县(市)区直单位及属地企业排查由县(市)区指挥部组织实施;市(中、省)直单位排查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在排查过程中,要优先、快速调查了解我市在境外人员的近期决定(或打算),发现返(来)辽阳人员(包括来辽阳探亲访友的境外人员),要立即登记。已决定返(来)辽阳的,要立即填报《近期返(来)辽阳人员报告单》,上报市指挥部。

 二、对境外返(来)辽阳人员实行点对点接返。沈阳、大连机场落地的,由市指挥部统一接送到我市,通过点对点接送至县(市)区定点隔离场所。由辽阳火车站下车的,由县(市)区点对点接送至定点隔离场所。经其他渠道返(来)辽阳的,由县(市)区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实现点对点对接,帮助其做好防护工作,并可提供必要的防护物资。

 三、实施境外返(来)辽阳人员集中隔离观察。所有境外返(来)辽阳人员全部由县(市)区送指定地点集中隔离。外籍人员来辽阳,要按照一视同仁、柔性管控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落实防控措施。集中隔离点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规范开展健康监测。被隔离人员如发生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要立即上报,按规定处置。要切实抓好被隔离人员的健康服务工作,使其疾病得到及时治疗,危重病人得到及时抢救。集中隔离点要符合安全标准,确保食品安全,严防发生次生事故。

 四、构筑环京护城河防线。要把构筑疫情防控“环京护城河”作为政治责任,强化属地责任,加大通道管控、源头防控、远端查控力度,管住管好重点人群,提升联防联控效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五、毫不松懈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按照“预防为主、外防输入、内防局部扩散”的原则,紧盯机场、车站等重点关口和农村、社区、企业等重点部位,强化联防联控,实施精准防控,既防境外输入、又防省外输入,既外防输入、又内防局部扩散,把外防输入工作做得更加严密,把内防扩散工作做得更加细致,坚决防止输入性、聚集性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负起组织领导责任,企事业单位要承担防控的主体责任,专业部门、社区(村)要认真履行工作责任,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要履行法定义务。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辽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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