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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水库、堤防、水闸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钦市水管〔202119

各县 (区)水利局、市局直属相关单位:

 

  水利部监督司将于4月-7月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组织对水库、堤防、大中型水闸工程安全运行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清单印送自治区水利厅,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实施责任追究建议。现将水利部印发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水利部“四不两直”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做到避免被责任追究。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自查自纠。要对照水利部专项监督检查问题清单,对所辖的水库、堤防、大中型水闸工程组织力量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限时整改方案和安全应急措施,确保工程运行安全。

 

      三、加强资料收集归档,迎接检查。要按照管理责任体系、安全管理、日常管理与维护、工程实体等四大项检查内容,及时收集、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分门别类整理归档,以备检查。

 

  联系人:陈杏团,电话:0777-2851560

 

    

      附件: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小型水库工程安全运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监督函〔2021〕246号)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堤防工程安全运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监督函〔2021〕226号)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水闸工程安全运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监督函〔2021〕225号)

 

    

    

   钦州市水利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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