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核推荐,宜宾市体育教练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2021年3月24日评审通过,拟同意刘韬等3人体育教练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19日起,公示期7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顺延)。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员身份、经历、业绩、成果等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公示情况反映受理部门:宜宾市体育教练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受理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民广场27号;联系电话:8225270;邮政编码:644000。
附件:2020年宜宾市体育教练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宜宾市体育教练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
2020年宜宾市体育教练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
县(区) |
工 作 单 位 |
姓名 |
性别 |
申报专业 |
评审职称 |
1 |
翠屏区 |
翠屏区业余体育学校 |
刘 韬 |
男 |
射击 |
射击一级教练 |
2 |
翠屏区 |
翠屏区业余体育学校 |
侯 骏 |
男 |
乒乓 |
乒乓一级教练 |
3 |
翠屏区 |
翠屏区业余体育学校 |
陈星桥 |
男 |
篮球 |
篮球一级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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