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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项目验收工作的公告

各相关企业:

  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省财政技术创新有关专题项目验收后续管理工作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企业根据目录整理《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项目》资料,按照《市经贸委 市财政局转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经贸函〔2012〕1404号)开展项目完工评价或验收、结题工作。

  二、请各相关企业于2021年7月1日前提交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项目完工评价材料初稿,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整改配合验收或完工评价的,视同怠于履行验收任务。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未按期验收项目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0〕1275号),项目承担单位怠于履行验收义务的项目,追回全部财政资金并停止申请省厅财政专项资金资格;之后配合整改的并退回全部财政资金后,在其完成验收后暂停申请省厅财政专项资金资格 5年。

  附件:尚未反馈验收或完工评价相关材料项目名单.doc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9日

  (联系人:梁锦棠、黄耀熙,联系电话:020-80736066)


附件:

1.20210415信息上网审查复核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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