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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山工程两退一围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林业厅文件

辽林字〔2014〕15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林业局:

  青山工程清退“小开荒”、超坡地还林和围栏封育工程(以下简称“两退一围”)实施以来,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今年是工程建设的收官之年,为彻底完成“两退一围”工程建设任务,确保退得下、全还林、不反弹,确保“两退一围”工程建设实现预期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按照青山工程“两退一围”实施方案,今年全省计划完成超坡地还林39.52万亩,围栏封育3000公里,已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工程。各地要按照分解落实的任务,咬定目标不放,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完成。超坡地还林要与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有机结合,积极鼓励营造有利于农民增收的经济林树种。要坚持适地适树,优选良种壮苗,加强栽植质量监管,确保苗木成活;围栏封育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和施工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二、严格执法,防止反弹,切实巩固工程建设成果

  “两退一围”实施以来,全省已累计清退“小开荒”225.7万亩,完成超坡地还林262.6万亩,完成围栏里程16209.3公里、围封控制面积411.2万亩,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地要认真落实好省政府补助政策及《辽宁省青山工程“两退一围”后期管护管理办法》(辽林字〔2013〕1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管护,严格执法。对去年完成的“小开荒”和超坡地还林要进一步进行清查,坚决防止反弹,及时做好补植补造,并将工程建设与封山育林、封山禁牧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管护、封育、禁牧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还林成果;对完成的围栏要进一步明确管护责任,加强对围栏设施的巡查保护,及时修复损坏的围栏设施,确保工程发挥长久防护效益。

  三、认真排查,全面清退,做到工程建设不留死角

  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彻底地清退“小开荒”和超坡地,要在完成好规划任务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清退“回头看”活动,对辖区内的“小开荒”和超坡地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清理,逐乡逐村,不留死角。要重点突出沈丹、沈吉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村屯、水源地周边等部位,对应退未退的“小开荒”和超坡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清退还林。

  四、加强督查,严格检查,确保全省任务圆满完成

  各地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加强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验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切实提高建设质量。省林业厅将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抓好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两退一围”的督导工作,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工程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后,还将组织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和综合评定,对于存在未完成规划任务、“两退”出现反弹、围栏遭受人为破坏未及时修复等问题的地区,将报省政府领导并以省政府名义通报批评,同时提请省政府按《“两退一围”工程建设承诺书》约谈相关责任人。

 

  

  辽宁省林业厅

  2014年4月3日

 

  

抄送: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民政府。

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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