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柳州市城中区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经营主体培育,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产业价值,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
二、工作举措
(一)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1.执行柳州市农业产业化项目认定及管理程序。执行产业化项目审核认定程序和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简化申报和审核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2.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推行“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产业模式。完善和提升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改变农户单打独斗发展产业的方式。(责任单位: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
3.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三级联创,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责任单位: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
4.开展农业招商引资。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引进适合当地发展的企业。(责任单位: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投资促进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推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创新
5.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应用,促进相关农村改革工作走向深化。(责任单位: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市公安局城中分局)
6.配合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落实流转土地经营权分级备案制度,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对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土地不流转,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二轮承包剩余时间,重点鼓励发展50—100亩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配合北部生态新区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
(三)实施农业产业化综合服务行动
7.扩大农业保险服务覆盖。以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为重点,扩大政策性保险的覆盖面。推进农业保险产品创新。(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业科技人员科技创新能力和科学素养水平提升,柔性引进农业专家进行培训指导,推进高素质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每年开展春耕备耕、果蔬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各类技术培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推动农业科研院所合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实验示范。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良种良法推广应用。创新农技推广服务,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
10.加快“互联网+农业”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等项目建设,2020年涉农行政村电商站点服务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11.开拓农产品营销市场。协助市商务局组织我区企业参加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农产品推介会,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大中城市和社区建立专卖店,专柜专销、直供直销,推广电子商务、农超对接,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12.提升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和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信贷投放力度,强化政策倾斜力度。支持农业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补助从事生猪、家禽、柑桔、蔬菜等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种养大户。(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各单位要加强对所承办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将承办的事项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共同落实工作举措。
(二)搭建信息平台,提升资源共享。增强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价格、公共营销、乡村旅游等信息化服务,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涉农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和开放共享。
(三)认真研究落实,明确细化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区政府措施要求,深入调研,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具体承办人。
(四)持续跟踪落实,做好经验总结。各单位要于2020年12月底前将承办任务的完成情况形成经验总结报告通过OA系统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印发 |
《柳州市城中区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任务名称 | 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1 | 调整农业产业化项目认定及管理程序 | 执行柳州市产业化项目审核认定程序和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财政局 |
2 |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推行“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产业模式。 | 各涉农街道 办事处 | 区农业农村局 区自然资源局 |
3 | 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 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三级联创,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 | 各涉农街道 办事处 | 区农业农村局 区自然资源局 |
4 | 开展农业招商引资 | 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引进适合当地发展的企业。 | 各涉农街道 办事处 | 区投资促进局 区农业农村局 |
5 |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 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应用,促进相关农村改革工作走向深化。 | 各涉农街道 办事处 | 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市公安局城中分局 |
6 | 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 落实流转土地经营权分级备案制度,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积极配合北部生态新区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工作。 | 各涉农街道 办事处 |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 |
7 | 扩大农业保险服务覆盖 | 以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为重点,扩大政策性保险的覆盖面。推进农业保险产品创新。 | 区财政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8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促进农业科技人员科技创新能力和科学素养水平提升,柔性引进农业专家进行培训指导,推进高素质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每年开展春耕备耕、果蔬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各类技术培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9 |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 推动农业科研院所合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实验示范。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良种良法推广应用。创新农技推广服务,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模式。 | 区科技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10 | 加快“互联网+农业”体系建设 | 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等项目建设,2020年涉农行政村电商站点服务覆盖率达100%。 | 区商务局 | 区农业农村局,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
11 | 开拓农产品营销市场 | 协助市商务局组织我区企业参加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农产品推介会,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大中城市和社区建立专卖店,专柜专销、直供直销,推广电子商务、农超对接,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 | 区商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 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
12 | 提升金融服务 |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和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信贷投放力度,强化政策倾斜力度。支持农业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补助从事生猪、家禽、柑桔、蔬菜等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种养大户。 |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局 | 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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