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管理,确保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现将《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工方案》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
《政府工作报告》是对市委报告确定的主要工作的细化和分解,是今年市政府工作的纲领。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力推进“三大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不断夯实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万亿工业强市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实施方案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工方案(城中区政府任务分解表)》明确的任务分工,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本单位承担的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要逐项谋划本单位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六个明确”,即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明确、实施责任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明确。同时,年度目标任务要量化,各配合单位任务要具体化,工作任务的时间安排要细化到季度和月,每项任务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工作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请我区各配合单位于2020年2月19日前将涉及本单位的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实施方案报送城区牵头单位,城区牵头单位于2020年2月21日前汇总制定实施方案,以区政府名义上报至市牵头单位,抄送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
三、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我区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汇总情况的职责。对涉及由多个配合单位完成的任务,牵头单位要强化组织协调,主动与配合单位对接,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相关配合单位要加强分工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向牵头单位反馈落实情况,合力完成目标任务。落实分工任务过程中需要增加配合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没有承担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工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好各项目常工作。
四、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切实提高报告质量
我区实施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城区配合单位于2020年3月30日、6月30日、9月28日和2020年12月28日前将上一阶段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报送至城区牵头单位。
城区牵头单位于2020年4月6日、7月6日、10月8日和2021年1月6日前将我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汇总,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工作(重要事项)督办督查系统(以下简称“督办督查系统”)报市政府督查室。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报送材料的质量,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认真小结,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避免空话、虚话、套话,特别要杜绝往年存在的个别单位报送的报告没有措施、没有分析,甚至每次报送的报告内容雷同的现象发生。
五、严格督查考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柳政督发〔2020〕9号)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要将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我区重大督查计划,培训各单位掌握充分督办督查系统报送流程,充分利用督办督查系统对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实行台账化、全过程跟踪督查,对重点工作任务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推进不力的进行挂牌督办。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要做好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绩效考评工作,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督考结合,确保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工方案(城中区政府任务分解表)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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