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信息 >

鲤城区文体旅游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泉鲤政文体〔201012

 

 

鲤城区文体旅游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本局下属各股室,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和泉州市文化局下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闽安委明电〔20102号、泉安委〔201012号、泉鲤安委〔20107号、泉文〔2010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文化行业的情况,区文体旅游局决定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区文化、旅游等聚集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1、影剧院、歌厅、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文化聚集场所;

2、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

3、文物保护单位;

4、旅游景点、星级宾馆饭店;

5、大型文艺表演、大型体育活动等文体活动。

 三、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基础设施、技术装备、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四、检查责任分工

(一)稽查队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包括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网吧等。

(二)文化股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图书馆、电影院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三)旅游中心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星级宾馆饭店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四)文保中心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五)体育股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类大型体育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六)文化馆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文化馆及各类大型文化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各分管领导负责各自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根据此文件制定相应检查方案并抓好落实。

五、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即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政府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

4月份,各类企业、有关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4月中、下旬,区文体局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5月中旬,区安委会将组织对各街道、各部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做好迎接国务院、省、市安委会督查的准备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股室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股室分管领导干部一定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自觉、认真抓好大检查工作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各股室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加强对企业、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帮助,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文化单位,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即查即改,消除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股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六)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各股室和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落实及企业自查情况于425日前、大检查工作总结情况于511日前报送。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分享到:
订阅信息

我有话要说

您还可以输入300个字符。

精彩评论( 0 )



暂时没有相关评论!
×

举报成功!

举报原因 ×

在线客服 我的消息
0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