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政文体〔2010〕11号
鲤城区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
《鲤城区广场健身舞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为推动我区 “闽南特色广场文化活动”向大众化、多元化、常态化、特色化方向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以“欢乐健身·舞动鲤城”为主题的鲤城区广场健身舞大赛。现将《鲤城区广场健身舞大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积极组队参加。
二O一O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广场健身舞大赛 活动方案 通知
抄送:市文化局、府文庙管委会,区委办、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区政协文史办、各街道办事处,王书记、李区长、区委郑副书记、刘林霜常委、区政府陈建通副区长
鲤城区文体旅游局 2010年3月4日印发
鲤城区广场健身舞大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目的
主题:欢乐健身·舞动鲤城——鲤城区广场健身舞大赛
目的:以广场健身舞蹈比赛推动我区 “闽南特色广场文化活动”向大众化、多元化、常态化、特色化方向发展。为我区广大文体爱好者开展文体活动搭建了新的交流平台,并成为展示鲤城群众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
二、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10年3月27日上午8:30
2、比赛地点:泉州府文庙广场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鲤城区文体旅游局
承办单位:泉州府文庙
鲤城区文化馆
四、比赛事项
1、比赛内容:
比赛分为必选项目及自选项目各一套。
(1)必选项目:第一套闽南特色广场健身舞《欢喜就好》。
(2)自选项目:自选乐曲创编广场健身舞,内容、形式不限。
2、参赛队伍: 开元、鲤中、海滨、临江、江南、浮桥、金龙、常泰街道办事处各组织1支队伍参赛
3、评分方式: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并当场亮分的评分方式。两项比赛成绩加上加分成绩为各代表队的总成绩。
4、奖项安排: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表演奖5名。
五、评分细则
(一)鲤城区广场健身舞比赛评分细则
1、必选“健身舞”部分评分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参赛者动作规范、整齐划一,节奏感强占60分。
(2)、队形编排合理、有创意占20分。
(3)、参赛人数达到50人得20分,少于50人不得分。
2、 自选“健身舞”部分评分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舞蹈编排有创意,选曲优美、节奏明快占60分。
(2)、表演者动作规范、表现力强占40分。
3、 加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参赛人数达到规定人数50人占20分;达到70人以上加5分,达到80人以上加10分;有成年男性参赛达到5人加5分,达到10人加10分。
(二)说明
1、参赛人员服装整洁,不要求统一。
2、各参赛代表队的人员不得重复交叉,如有发现按每1人扣5分计算。
3、两项比赛成绩加上加分成绩为各街道代表队的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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