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公告
公告〔2021〕3号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
第二批异常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随机抽查制度,坚持公平公正执法,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于2021年3月对本市的异常稽查对象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选取了7户企业确定为2021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现将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进行公告:
2021年第二批市异常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名单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1 | 91520301745709954R | 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2 | 91520390MA6DP1NH46 | 遵义市铁投新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 | 91520382722166686Y | 贵州汉台酒业有限公司 |
4 | 91520382580665235Y | 贵州省仁怀市鹏彦酒业有限公司 |
5 | 91520382697537229P | 贵州省仁怀市重酒销售有限公司 |
6 | 91520382MA6E9ECJXD | 贵州省仁怀市鹏彦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
7 | 91520323551933587Y | 贵州唯中创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将对上述企业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
上级部门交办案件、有关部门转办案件、协查案件、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已发现涉嫌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企业,不列入上述随机抽查范围,稽查时间和频次不受上述限制。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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