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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全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林业厅文件

辽林字〔2014〕3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省森林公安局、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长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全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现就加强工程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原则

  千万亩经济林工程是省政府提出的继“两退一围”工程后又一项重大林业建设工程,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此项工作。要围绕“一县一业”发展,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和优势,高标准严要求,创优质高效工程,强力打造千万亩经济林工程,推进辽宁经济林产业全面升级。要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实行重点示范基地建设和大面积造林相结合,积极发展名特优新、规模大、带动面广、发展潜力大、农民积极性高的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冷藏、加工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建设,形成基地生产、冷藏保鲜、仓储物流、产品加工与市场服务体系等产业化发展模式。

  二、加强科技推广和科技服务工作

  在全省经济林产业全面升级的进程中,科技推广和科技服务是不容忽视的关键性环节。各类项目实施单位、个人都迫切需要营造经济林的实用技术。各地要依托科研院所、院校和本地区的技术力量,加强经济林名特优新品种和丰产栽培技术的推广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提高经济林产业的科技水平。选派或外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实用技术的专业人员,大量培训农民技术骨干;组织农民技术骨干深入到林间地头,把实用技术送到千家万户。

  三、加强工程建设方案和作业设计工作

  要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方案和作业设计工作,把握好工程前期的每一个环节。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确保工程建设有序开展。县(市、区)林业部门要具体负责编制建设方案和作业设计。

  (一)建设方案主要内容

  一是编制依据、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建设目标。

  二是建设内容(布局、地点、地块、苗木、建设方式和技术、进度、资金来源和用途)。

  三是组织机构、组织方式、保证措施、建档立卷、检查验收。

  《建设方案》要求每县(市、区)分别编制年度和五年方案各一个。

  (二)作业设计主要内容

  包括:地点、林班、小班、单位或个人、权属、地类、坡度、坡向、坡位、树种、面积、密度、整地方式、授粉树配置方式、防护林、作业道、蓄水池、选果场、每亩补助金额、补助总金额、抚育次数和时间、病虫害防治、图符号、GPS点。其中,防护林、作业道、蓄水池、选果场的作业设计,各类经济林可根据不同树种的实际需要和地势及地块的大小而具体设置。

  经济林密度的作业设计,各市要严格按照相关既有的规程和在实践中已经得到推广的先进栽培方式,根据各地区的不同地类,科学设置每亩造林株数的上下限。严格禁止由于设计和具体施工原因导致亩株数过低的现象发生。一旦有此类现象发生,不仅要责令严肃整改处理,而且在下一年整个地区的计划任务中予以调控。

  在预计地块“上风向”是农田的情况下,尽量不要营造经济林。如果必须建,要妥善做好农民的工作,在果树的开花期间,农田要尽可能少打或不打除草剂。

  省厅按照有关经济林栽培技术标准(名录附后),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四、加强质量监管,科学营林,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工程建设要确保适地适树、良种壮苗。种苗要具有“四证一签”,即: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许可证、林木种苗标签。外省调运种子苗木,必须有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出具的“植物检疫要求书”和省种苗站出具的“相邻省区引种许可”。各地要根据不同经济林树种的实际情况,做好造林前的整地准备工作。苗木运输、栽植过程中,要做好苗木保湿、假植,采取有效的栽植技术措施和手段,确保苗木成活率。

  五、切实做好《营造经济林协议书》签订和存档工作

  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好同各建设主体(单位或个人)《营造经济林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营造经济林协议书》的样式和内容。《营造经济林协议书》的内容要包括造林质量和管护两个方面。《营造经济林协议书》文本要及时存入经济林工程档案。

  六、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

  在实施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中,各地要注意做好典型培育工作。对各类重点示范基地、示范园,要在政策、技术和资金上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区域特点的示范乡镇(场)、示范村、示范大户,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影响、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步伐。

  七、加强政策支持,确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对千万亩经济林工程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省厅将整合中央、省财政资金,对纳入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计划的各类新植经济林和低产经济林改造项目,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初步拟定为:

  1. 坡耕地营造经济林。补助600元/亩,超坡地营造经济林,继续执行原定补助标准;

  2. 荒山营造经济林。新植平榛、大果榛子、核桃、刺龙芽、刺五加、树莓、蓝莓补助600元/亩,新植其它经济林补助400元/亩(文冠果、沙棘补助300元/亩);

  3. 迹地更新营造经济林。新植平榛、大果榛子补助500元/亩,新植其它经济林补助300元/亩;

  4. 经济林低产林改造。补助300元/亩。

  以上补助标准待省财政厅、林业厅联合制定的千万亩经济林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下发后,按照新确定的补助标准执行。

  八、严格做好工程建设的统计上报工作

  各市要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数据的严肃性。在进行统计汇总时,要做到认真审核。各市县每次填报的报表,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工作动态信息的上报工作。各市县要明确一名信息员,及时采集和上报本地区相关工作动态信息。造林季节,要坚持每周上报一次;其他时段,每两周上报一次。

  九、加强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和人员配备

  各地要根据千万亩经济林工程的工作任务和省厅的工作部署,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配备得力人员。层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标准,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考核考评,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按照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验收的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成效。

 

附件:

1. 2014年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路线图和时间表

2. 有关经济林栽培技术标准一览表

 

  

  辽宁省林业厅

  2014年1月13日

 

  

附件1    2014年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路线图和时间表

  1. 2014年1月10日之前

  各市及绥中、昌图两县逐块落实建设地块,以正式文件向省厅上报《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任务申请计划》、《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地块统计表》、《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重点示范基地地块统计表》、《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统计表》,同时上报电子版。

  “两退一围”任务中的超坡地还林任务包含在《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任务申请计划》、《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地块统计表》之中。

  2. 2014年1月15日至1月30日

  省、市、县(市、区)林业部门衔接落实全年造林任务。

  各县(市、区)编制《2014年-2018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方案》、《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方案》中的基本内容;编制完成上报省厅申请计划任务量10%的《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重点示范基地作业设计》。重点示范基地的数量,必须保证在5-10处以上。期间,一些市、县(市、区)的2014年工程作业设计,经省厅同意后可以提前进行。

  3. 2014年2月7日至2014年2月28日

  各县(市、区)根据省厅最后确定的《全省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任务计划表》所列任务,完成《2014年-2018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方案》、《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方案》,编制完成《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任务作业设计》。

  4. 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8日

  各市及绥中、昌图两县负责审批各县(市、区)《千万亩经济林工程2014年建设任务作业设计》,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厅备案;以正式文件向省厅上报《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地块统计表》、《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重点示范基地地块统计表。同时上报电子版。

  5. 2014年3月9日至2014年3月31日

  各县(市、区)同相关单位和农户签署《营造经济林协议书》、各项造林准备、建立专门档案。期间,省厅包点人员下到相关县(市、区)。

  6. 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

  春季造林(各地区视气候情况可适度提前)。

  幼树管理。

  各市及两县每周须向省厅上报《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实施进度表》。期间,省厅包点人员下到相关县(市、区)。

  7. 2014年6月1日至8月31日

  雨季造林。

  新植苗浇水、幼树管理。

  各市及绥中、昌图两县以正式文件向省厅上报《上半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总结》;以正式文件向省厅上报《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地块统计表》、《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重点示范基地地块统计表》。同时上报电子版。

  8. 2014年9月至2014年10月

  各县(市、区)造林自查。

  秋季造林(补植)。

  各市及绥中、昌图两县造林复查。

  幼树管理。

  期间,省厅包点人员下到相关县(市、区)。

  9. 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

  秋季造林(补植)。

  完善档案。

  省厅核查。

  幼树防寒措施。

  各市及绥中、昌图两县以正式文件向省厅上报《全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总结》;以正式文件向省厅上报《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地块统计表》、《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重点示范基地地块统计表》。同时上报电子版。

  注:秋季造经济林任务,计入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总任务中。

 

附件2  有关经济林栽培技术标准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编 号

  1  《平榛生产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1636-2008

  2  《平欧杂种榛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2103-2013

  3  《核桃丰产技术规程第2部分:丰产栽培管理技术》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1898.2-2011

  4  《日本栗丰产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1897-2011

  5  《仁用杏丰产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T1558-2000

  6  《枣生产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1706-2008

  7  《红松无性系果林营建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1690-2008

  8  《红松果材兼用林营建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1691-2008

  9  《红松嫁接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1570-2007

  10  《沙棘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 1854-2010

  11  《核桃楸栽培技术规程》  本溪市农业技术标准规范DB2105/T65-2012

  12  《刺龙芽无公害栽培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 1566-2007

  13  《短梗五加栽培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 1723-2009

  14  《寒富苹果生产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 1769—2009

  15  《苹果梨生产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 1307-20014

  16  《南果梨生产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1308-2004

  17  《绥中白梨生产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 1659-2008

  18  《树莓生产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 1533-2007

  19  《蓝莓生产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 190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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