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信息 >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安全工作暨开展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泉鲤政文体新〔201467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安全工作暨开展2015年元旦、春节

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本局各股室、下属企事业单位:

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泉鲤政办明传2014170号)的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元宵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市、区安委会和各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和检查分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树立安全意识

   冬季是火灾高发、频发的集中时期,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防火和节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巡查,及时整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针对本单位内部情况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一是明确整治重点。各股室要全面部署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全面掌握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情况。下属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安全巡查自查制度的完善落实,重点检查本单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堆放杂物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过期、损坏或被遮挡、被挪作他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室内外消火栓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电气线路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现象;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在岗在位;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和放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现象。二是加强督促整改。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执法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要求限时整改并进行跟踪督促,对拒不改正的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报区政府挂牌督办。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完善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三、加大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要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中毒等易发事故,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四、明确分工,全面开展安全检查

即日起至2015310日,各股室要按照分工,认真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场所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应急设施、疏散标志是否明显等方面。检查人员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做好详实的检查记录;对排查中存在突出问题和隐患的重点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抄送安监、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执法,直至问题解决或隐患消除。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41218   

 

 

抄送:市文广新局,区安办。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41218日印发

分享到:
订阅信息

我有话要说

您还可以输入300个字符。

精彩评论( 0 )



暂时没有相关评论!
×

举报成功!

举报原因 ×

在线客服 我的消息
0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