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信息 >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沈教发〔2020〕1号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学校),各市属高校:

现将《沈阳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教育局

                             2020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教育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沈阳新时代振兴、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以党建质量提升为主线,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作用,研制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落实教育发展各项任务。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提升党组织领导力和战斗力。开展系列专题培训,将全国、全省及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作为各类教育培训研讨的必修内容。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工作督查,健全规范情况通报、协调联动、应急处置等制度,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时段舆情管控,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2.全力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以“确保师生无疫情,确保校园无传播”为目标,抓住“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两大环节,及时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科学防控,精准施策,重点做好宣传教育、每日排查、落实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认真落实教育部“停课不停教不停学”要求,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和线上辅导工作,全面打赢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3.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制定出台《沈阳市中小学党建工作标准(试行)》,持续推进中小学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及非学历教育机构基层党组织设置,推进中小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实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提升计划”,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将中小学党建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中小学思政课名师。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牌建设工程,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立项。深入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对标联创”活动,将高校党建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加强教育系统群团建设,做好统战和宗教工作。

4.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加强党纪党规和法律学习,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进一步建设监督执纪大数据平台,完善内容功能,强化监督作用。坚决纠正“四风”,结合节日开展廉政提醒。重点把控“三公经费”使用、办公用房、公车使用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紧盯“六项纪律”,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5.全面加强机关建设。深入实施“五个工程”,加强机关干部核心素养培训和机关文化建设,开展优秀调研报告评选表彰。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行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开展“四服务”工作,推进“百人进百校”和“三个一走基层”活动,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推进干部队伍提升工程,启动第二批干部挂职工作。完善作风建设督查机制,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和“庸懒散”问题。加强机关考勤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建立通报制度。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6.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建立对外宣传新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准确宣传解读全市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决策,突出重点报道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典型事迹,讲好沈阳教育故事。强化沈阳市教育局网站管理,做好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提高微信公众号“沈阳教育发布”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二、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开创“五育并举”新局面

7.进一步增强德育实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系统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扎实、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开展“少年传承中华美德”“学守则见行动”“九一八勿忘国耻警示教育”“向国旗敬礼”等主题教育活动,巩固文明校园创建成果。推开用好小学和初中《品行培养手册》,构建学生品行培养体系。开展高校“十百千”优秀大学生、优秀研究生评选,遴选高校优秀教师、优秀研究生导师等先进典型。

8.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抓实阳光体育活动,组织“校园快乐跑”活动,开展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监测,推进中招体育考试改革。组织好各类体育竞赛,建立校、区、市三级竞赛机制。推进教体融合,加强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深入开展“校园足球”“冰雪项目进校园”活动。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做好传染病等疾病防控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9.强化美育熏陶。以“人人会乐器、班班有合唱、校校有特色”为目标,开展普及性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开展沈阳市中小学声乐、器乐等六项艺术展演及书法、绘画等五项艺术评比活动,组织全市艺术展演活动,加强学校“三队两组”等艺术团队建设。开展艺术教师培训、基本功大赛等活动,提升教师基本素养。开展市级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行艺术教育年度发展报告制度。

10.加强劳动教育。以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为着力点,完善劳动教育的顶层设计,配齐劳动及综合实践活动教师,开齐劳动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培育一批劳动教育特色示范校,命名一批劳动教育基地,初步形成“学校+基地+N”的劳动教育保障格局。

11.深化课程改革。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全开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完善促进学生“五育并举”的学校课程体系。启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达标校创建工作,培育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基地校35所、先进校30所,义务教育精品校本课程40门。举办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现场会,总结经验、提炼成果,充分发挥典型学校和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学科工作站建设,推进教研机制创新和学科教师专业发展。开展“两聚一落巡研”活动。完善教科研常规工作机制。

三、以优质化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教育协调发展

12.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创新公办学位扩增举措,鼓励街道、事业单位、普通高等学校等举办公办幼儿园,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幼儿园教师配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专任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80%。做好幼儿园评估定级、半日活动观摩、游戏案例评比等工作,不断提高办园质量。完善学前教育市级中心教研组和区域教研联盟工作机制。加强幼儿园制度建设,继续强化幼儿教师法治教育。做好无证幼儿园分类治理工作。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13.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大班额消除成果,确保不新增大班额,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达到标准班额。深入推进办学方式改革,总结推广区域内集团化办学、学区化办学,区域间合作办学、委托办学的典型经验,鼓励和支持市内优质学校与郊县学校结对办学。出台创建市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工作方案,以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差距为重点,以“五育并举”为导向全面开展创建工作。探索并建立义务教育视导员制度,扎实开展义务教育视导工作。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和关爱保护措施,保障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特殊教育二期提升计划,健全随班就读科学评估、鉴定、安置机制,健全巡回指导教师、资源教师配置机制,完善服务随班就读的区域支持体系。开展市级融合教育干部教师培训。做好“一人一案”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安置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6%以上。

14.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深入推进“四校一社”建设,启动市级优质示范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校、学生发展指导典型校建设。创建10所市级优质示范高中、20所左右优质特色高中、10所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校、10所学生发展指导典型校、40个左右市级优秀学生社团。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组织民族学校文艺汇演。抓实科技教育和环境教育。

15.推进职业教育优质融合发展。扩大初中起点“3+2”等高职规模,构建以高职为主导的职教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继续做好双元培育试点项目,完善“1+1+N”双元体系建设,协助完成中德学院和跨企业培训中心建设,巩固并扩大以“现代学徒制”为代表的订单培养规模。做好“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推进工作,构建产教融合新机制,调动更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实施“专业能力现代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完善中职招生资质审核办法,确保招生规模。做好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诊改、各级教师培训、各类大赛等工作。建立沈阳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和沈阳(经济区)产教融合促进联盟。

16.推进市属高校优质服务发展。支持推进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提升市属高校学科建设水平,继续开展市属高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推动大学文化与城市文化融合发展,继续开展“艺术惠民”双百万工程,加大艺术惠民培训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和推进“双服务”项目立项、沈阳高校优秀项目评选活动。举办第16届沈阳大学生文化节。支持科研单位服务地方发展,开展服务地方优秀科技成果评选。举办科技成果转化推介会,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

17.推进继续教育优质延伸发展。研制《沈阳市社区教育三级网络实体建设标准(试行)》。完成《沈阳市老年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部署要求。扩大乡村睦邻学习点联盟规模,争取年内联盟成员达到300个。扩大“乡村送课进万家”活动覆盖范围,力争年送课达1000课时。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新时代公民理想信念宣讲、学校放假社区开学、教育资源业余时间开放等市级终身学习品牌。

四、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18.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的指导、审核工作。持续做好青少年普法工作。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讲座,提高机关行政执法证的持有率,推进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继续做好学习宣传宪法等活动。

19.切实做好教育规划。完成《沈阳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中小学布局规划》《全市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1-2025年)》编制任务。严格把控各类配套教育设施,特别是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确保教育设施按标准配套、按规定移交。

20.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教育局专项资金拨付与使用、政府采购管理等制度,建全财务依法治理体系。做好2020年预算工作,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加强内部审计力度,推行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认真落实资助政策,不断推进资助工作精准化,确保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标准精准、资金发放精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完善工作流程,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性。做好机关及直属单位资产清查与管理工作,严防资产的重置与浪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推进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21.加强督导评价。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筹备组建市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办公室。继续开展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专项督导工作。以区、县(市)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为抓手,督促区、县(市)将省、市教育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实施幼儿园挂牌督导制度,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及中小学生近视防控专项督导。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态监测工作,调研指导推进2-3个区县(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做好全市四七年级学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

22.推进教育高水平开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与友好城市间的教育交流,做好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扩大建立友好学校。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国际交流活动。优化中小学接受国际学生服务,增加接受国际学生学校数量。支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依法办学。拓展交流渠道,支持出国留学、访学,加快急需人才培养。

23.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出台教育信息化2.0实施规划,推进沈阳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开展学校联网攻坚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出台加强“三个课堂”应用指导意见,积极开展智慧教育创新研究和示范。继续办好各类应用交流和推广活动,创新内容和形式,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

24.做好教育系统创城工作。落实市委创城指挥中心工作部署,按照测评体系要求,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推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戏曲进校园工作。开展扶贫帮困、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规范中小学校文明用语用字,组织“三下乡(支教助学)”活动。创建文明校园,运用升国旗仪式、入队仪式等传播主流价值,全面做好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档案建设和实地迎检各项工作。

25.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完成全市中小学校的语言文字达标验收工作。开展沈阳市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开展沈阳市中小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集中展示工作。继续做好推普周、普通话测试等常规工作。

五、回应百姓所急所需所盼,着力解决教育的热难点问题

26.办好民生实事。完成剩余94个小区配套园治理,新增城乡普惠幼儿园150个。基本完成1439个中小学厕所新建、改造、提质任务,实现中小学达标厕所全覆盖。在50所幼儿园开展纠正“小学化”倾向试点。建设100所优质均衡示范校。中职学校招生规模突破2.7万。艺术惠民培训30万人次。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深入推进综合防控近视工作,中小学生近视率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

2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抓实师德师风建设,研制《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落实措施,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挖掘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开展好尊师主题月活动。推进校长教师培训工作管理模式转型,做好教育专家和市名教师的培养和评选工作,加强市名优校长工作坊、名优教师工作室建设。持续抓好班主任领军团队建设,推进骨干班主任、名班主任培训评选。进一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做好教师招聘以及教育人才引进等工作。做好教师减负工作,推进农村教师差别化补贴、市直属学校班主任津贴等政策落实。鼓励直属学校在用人机制和绩效工资分配机制上大胆探索,进一步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

28.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考试行为。巩固“择校热”治理成果,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划片入学、阳光分班入学制度,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深化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公办及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及其他违规招生行为。

29.规范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加强中小学教学计划管理,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统筹调控好学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创新课后服务形式,丰富个性化课后教育内容。完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加强课后服务收费指导监管。开展校长和中层干部定期听课、评课活动,逐步建立动态了解掌握教师教学情况的制度。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指导各区、县(市)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常态化开展课堂教学开放活动。加强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管理。

30.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消防、交通、地震、防溺水、反恐、禁毒等教育活动。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开展预防欺凌和防暴力专题教育,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加强学校预防欺凌宣传教育,完善处置流程,突出教育和培训,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提高处置学生欺凌能力。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疏散演练,完善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提升学校“三防”建设水平,持续加大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不断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校车管理。建设市级学校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基地。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继续做好教育信访稳定和民意诉求办理工作。

文件链接:《沈阳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图示解读

文件链接:《沈阳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文字解读

(编辑:)

订阅信息

我有话要说

您还可以输入300个字符。

精彩评论( 0 )



暂时没有相关评论!
×

举报成功!

举报原因 ×

在线客服 我的消息
0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