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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恢复市城区部分公交线路运营的通告 葫疫指告〔2020〕22号

  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指挥部关于恢复市城区部分 

  公交线路运营的通告 

  葫疫指告〔202022号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决定,从2月21日起恢复部分公交线路运营。现通告如下: 

  一、恢复线路 

  2月21日起,恢复1路(火车站—龙湾海滨)、11路(龙背山—岛里)、14路(实验高中—金家园)3条公交线路运营。 

  二、运营时间 

  首班车早7:00,末班车晚17:30,发车间隔暂定为10—25分钟,将视客流情况随时调整。 

  三、乘车须知 

  1.乘车期间乘客要全程佩戴口罩。 

  2.乘车前需扫描二维码,进行实名登记。 

  3.乘车前要对乘客进行体温测量。对不戴口罩、不扫二维码,拒不配合接受体温测量、有发热等症状的乘客,防疫监督员有权拒绝其乘车。 

  4.乘客在乘车期间严禁摘掉口罩,严禁随地吐痰、吸烟、吃食物等行为。 

  5.乘客在车厢内应当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靠近车窗人员,应当主动打开车窗进行通风。 

  6.疫情防控期间鼓励使用支付宝及公交卡乘车。 

  7.对不执行相关规定的乘客,防疫监督员要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 

  四、投诉举报电话 

  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公交公司服务电话:2670000。 

  特此通告。 

    

    

  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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