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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开展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1〕43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指导辖区企业积极申报。

  2.请符合条件、有意愿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严格按照《通知》和《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申报。

  二、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主体于2021年5月7日18点前通过申报系统(http://selection.csoma.org.cn)提交申报材料,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5月14日17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递交至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31室,业务咨询电话88102021、88127447,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10-58113937。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主体须对所填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报主体资格。

  (二)关于申报表中涉及的经营指标,请各申报主体提供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1〕43号)

  2.申报指南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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