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政文体新〔2013〕46号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文化旅游新闻出版企业、文保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下属单位:
根据泉州市文广新局《关于开展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和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泉文广新〔2013〕201号)和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泉鲤安委〔2013〕20号)精神,我局已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精神及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决定在前期宣传发动、检查和督促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系统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大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分组检查时间:8月8日——8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确定。
二、 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局下属各单位(文化馆、图书馆、电影公司、李贽故居);重点文保单位;举办各类演出、展览及其他文化活动的公共场所;网吧、歌舞厅、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企业;星级酒店、旅行社等旅游行业企业。
(二)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内业台账是否规范齐全(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3夹内业材料),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是否开展(查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情况),各企事业单位场所安全条件(场所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设备设施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尤其是以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分组安排
(一)第一组
组长:吴彩明 区文体新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成员:蒋一军 区文体新局旅游股股长
谢妍妃 区文体新局旅游股职员
检查范围:局下属单位(李贽故居),星级酒店、旅行社等旅游行业企业。
(二)第二组
组长:黄志军 区文体新局副局长
成员:吴琪禄 区文体新局文化股负责人
杜一强 区文体新局文化馆科员
检查范围:局下属单位(文化馆、图书馆、电影公司等)、电影院、重点文保单位。
(一) 第三组
组长:范炜琳 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员:黄志强 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科员
黄灿峰 区文体新局办公室科员
检查范围:浮桥、金龙街道辖区内的网吧、娱乐场所、印刷厂等企业。
(二) 第四组
组长:陈南骅 区创意办副主任
成员:朱惠彬 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科员
张剑龙 区创意办科员
检查范围:临江、江南、常泰街道辖区内的网吧、娱乐场所、印刷厂等企业。
(三) 第五组
组长:欧阳普平 区文体新局副主任科员
成员:王 汉 添 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科员
黄 楷 原 区文体新局体育股职员
检查范围:开元、海滨、鲤中街道辖区内的网吧、娱乐场所、印刷厂等企业。
四、检查要求
1、各检查组要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泉鲤安委〔2013〕20号)文件精神,对本级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都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跟踪落实整改,形成闭环;同时应对按“属地原则”管理的安全责任单位所在街道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要善于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高温台风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执法检查、创卫工作等任务有机结合。
2、各检查组要对被检单位要逐个检查过关,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单位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束后,各组要将检查情况汇总报送至(95488401@qq.com)以便统一存档备查。
五、其他事项
1、各检查组指定一名人员负责填报、汇总检查记录。
2、各组检查的具体时间应提前报办公室,以便统一协调、安排车辆。
附件:安全生产检查项目表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3年8月8日
抄送:市文广新局,区安办,林副区长、陈燕飞副区长。 |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3年8月8日印发 |
附件
安全生产检查项目
一、 内业资料:
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规范整理13夹内业资料。
重点查看第五5夹培训活动和第8夹检查记录。
二、 场所要求:
1、不存在“三合一”(生产经营车间、仓库、宿舍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现象;
2、无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不存在电源线路老化、乱拉乱搭等现象;
3、电源开关要按要求使用漏电保护开关,不得使用闸刀开关。
三、 通道、出口:
1、通道是否畅通,无堆放杂物;
2、是否设置2个以上出口,出口门可向外开启。
四、 灭火设施:
1、是否正确配置灭火器(每个分区内50㎡至少配备2支灭
火器);
2、压力指示器指示正确(指针应指向绿色部分);
3、喷淋系统正常(检查末端出水和压力表)。
五、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1、应急照明灯开启能照亮场所(拐角处必须设置),且能正
常使用;
2、疏散指示标志位置正确,没有损坏;
3、消控系统正常运行,消控室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2013年海滨街道新门社区社会治安重点
整治领导组成员名单
职务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组长 |
苗 圃 |
文体新局局长 |
副组长 |
江建容 |
海滨街道综治副书记 |
王云舟 |
海滨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
陈锦航 |
海滨街道司法所所长 |
范炜琳 |
文体新局文化执法大队大队长 |
张志强 |
发改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
石小荣 |
检察院副检察长 |
刘新强 |
区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组织部干部股股长 |
曾焕强 |
海滨派出所所长 |
成员 |
黄晋溪 |
新门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
仇超雄 |
海滨派出所下街民警 |
洪铮 |
海滨街道综治办主任 |
洪淑芳 |
新门社区副书记 |
曾玉云 |
新门社区副主任 |
联络员 |
张良喜 |
文体新局科员 |
苏少颖 |
发改局科员 |
洪怡芳 |
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
王泽凯 |
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 |
陈远莲 |
新门社区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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