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联大聚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于2021年4月9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业务范围: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有效期自2021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贵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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