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信息 >

 《市人社局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使用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市人社局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使用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1.问:企业评价认定有什么优势?

答:(1)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2)企业可以面向全体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各类用工人员;

(3)已备案央企单位、省属企业、地方龙头企业经再次评估备案,可以面向社会和产业相关的中小微企业开展评价认定。


2.问:企业评价认定如何领取补贴?

答:(1)企业自主认定,并生成以Y开头的证书的,向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申领补贴;

(2)企业与技工院校签订协议,由技工院校评价认定,并生成以S开头的证书的,由技工院校代为向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申领补贴。


3.问:企业职工如何报名参加社会化评价认定?

答:(1)具有社会化评价资格的技工院校

(2)具有社会化评价资格的行业组织


4.问:企业职工如何申领补贴?

答:(1)至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系统(我的南京)申领补贴,需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2)至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系统(我的南京)申领补贴,需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


文件链接:市人社局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使用管理的通知


订阅信息

我有话要说

您还可以输入300个字符。

精彩评论( 0 )



暂时没有相关评论!
×

举报成功!

举报原因 ×

在线客服 我的消息
0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