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18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珠教基信〔2018〕21号)即将到期,经第三方机构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建议对该文件进行修改后继续施行。根据评估结果并商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修改,我局起草《关于进一步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热忱希望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
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jyjjjk@zhuhai.gov.cn
2.来信请寄: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1号楼202市教育局基教科(邮编519000)
附件:关于进一步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珠海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9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号)和《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解决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标准不明晰、程序不完善、移交不及时、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现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和使用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本市城乡规划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城市更新项目配套、配建幼儿园的移交验收和使用。
二、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移交验收和使用工作应由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区自然资源、建设、教育等部门,以及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等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和职能分工做好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和使用工作。
三、土地挂牌出让时,自然资源部门在相关出让文件及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幼儿园建设应按不低于《珠海市幼儿园简装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简装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应将《简装标准》纳入城市更新项目监管协议内容,幼儿园建设应按不低于《简装标准》(附件1)的要求进行建设。配套幼儿园建设和装修具体方案需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四、验收环节
(一)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移交验收合格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签署验收合格意见书。移交验收不合格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具体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行验收。
(二)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和《简装标准》等要求,通过查阅工程资料、现场检查验收和必要技术检验等方式,对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套设施和装修工程进行移交验收。
(三)配套幼儿园应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五、移交环节
(一)开发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书面通知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移交验收。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书面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组织移交验收,验收合格后即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手续。
(二)开发建设单位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及相应地上、地下设施(如操场、地下停车场等)无偿交付区教育行政部门。移交内容包括实物移交、档案材料移交和产权移交。
(三)区教育行政部门现场完成实物接收,签订实物移交清单。开发建设单位同时移交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相关的前期手续、相关图纸、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工程档案材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档案材料移交清单(附件2)上签署接收意见。开发建设单位在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首次登记的15个工作日内与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产权移交协议,并立即申请产权转移登记。
六、使用环节
(一)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移交验收和登记工作,开发建设单位有责任配合协作,建设、自然资源及开发建设单位等部门做好相应协助工作。
(二)完成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移交后的12个月内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收费政策,按等级收费,严格收费行为。编制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按程序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编制部门、财政部门要按规定予以人员编制和办园经费保障。
(三)在确保本区公办幼儿园比例稳定在30%以上后,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可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有一定办园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七、有关事项
(一)对于未按要求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或未按时达标移交使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不予解除商品房预售款,并将该不良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单位信用档案。
(二)本通知自 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附件:1. 珠海市幼儿园简装标准
2. 档案材料移交清单
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
珠海市幼儿园简装标准
序号 | 工程项目 | 幼儿园简装 |
交楼标准 |
一 | 室外工程 | 一、室外装修设计规范(以现行规范为准): 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2)《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 3)《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 4)《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5)《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 6)《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175 7)《幼儿园建筑构造与设施》 11J935 |
1 | 外墙 | 外墙真石漆+涂料+外墙劈开砖(专业外墙胶勾缝处理)或中档以上品牌通体砖 外墙1.3m以下弹性质感涂料,外墙的阳角及方柱应做成小圆角,外装修宜选用适合幼儿审美情趣和心理特征的色彩,并应与园区环境协调。 |
2 | 围墙≥2200mm | 镂空栏杆,立杆间距小于110mm,防穿过和攀爬;高度≥2200mm;材质/工艺/色彩与建筑匹配(不锈钢氟碳漆) |
3 | 入园大门 | 分大、小门;门侧旁设门卫房 1. 造型铸铁大门(不锈钢氟碳漆),带校门造型加门卫房20㎡,门宽不小于4米,对开;立杆间距≤110mm,上带枪刺。 2. 单开小门(靠门卫方向),门宽1200mm,做法同大门;门顶带遮阳雨棚 3. 色彩造型:与主建筑外墙及围墙风格相一致 |
4 | 入教学楼大门 | 双开铝合金平开门,12厚钢化白玻,宽2400MM;采用可调力度闭门器或均有缓冲功能闭门器 |
5 | 窗 | 铝合金窗,门窗全部采用钢化玻璃,并具有防夹功能 |
6 | 室外道路 | 1.主干道与入口广场可采用混凝土路面,面层花岗岩石材铺装(防滑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辅助小道采用混凝土路面,面层软化材质/石材+彩色烧结砖铺装 3.林间小径采用洗米石+汀步铺装 4.沥青或压膜消防通道 |
7 | 室外绿化 | 1. 树木,花卉靠围墙种植,户外需种植3-6棵大树 2.绿化场地靠外围,中间是活动场地 3.设小土坡,上种草坪(直径4M,H=1-1.5M) 4.绿地率应≥30%,集中绿地包括专用绿地和自然生物园地,应≥2㎡/生; |
8 | 室外活动场地 ≥540㎡ | 1. 户外幼儿活动场地应设置游戏器具,游戏器具下地面及周围应铺彩色图案整体13厚环保型塑胶地面。设置洗手池、洗脚池 2.跑道:30m跑道(四道,每道80公分宽)采用13厚预制型橡胶跑道 3.升旗台(含舞台)建造,三根不锈钢旗杆(按标准) a. 旗台:一步台阶,高度120mm ,长*宽:3000mm *1000mm,大理石贴面。 b. 旗杆:变径304不锈钢管旗杆,高7-9m,配套升旗绳及配件 4.玩沙池:面积≥15㎡ 5.造型戏水池:面贴马赛克,面积≥15㎡,储水深度不应超过0.3m. 6.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2㎡/生;分班游戏场地应≥2㎡/生,数量至少为全园班级数量-2个,游戏场地应有1/2以上面积冬至日日照时间≥2h; |
9 | 空调孔及空调主机位 | 每个房间按设计预留高位或低位空调孔洞D50、预设安装空调主机位 |
10 | 楼顶天台 | (一)女儿墙 1. 女儿墙,高140cm,女儿墙内墙面饰弹性质感涂料 2. 如为铁栏杆,高为140cm以上,垂直设置,间距9cm内 (二)上人屋面,铺设防滑地砖 ++1. 隔热层,按国家标准 2. 保温层,按国家标准 3. 防水层,按国家标准 (三)、排水系统(雨水沟上铺设塑料雨水篦子板) 按国家标准 (四)、排气系统(透气口设计靠平台四周) 按国家标准 |
二 | 室内工程 | 一、室内装修设计规范(以现行规范为准):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4)《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 5)《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 6)《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 10)《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 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二、室内施工中所选用的建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个国家强制性标准: 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 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 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 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 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 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 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 9)《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 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
1 | 门 | 1.儿童常用功能房间宜采用成品门。(带观察窗实木门) 2.铝合金平开门(带观察窗),采用可调力度闭门器或均有缓冲功能闭门器 |
2 | 地面 | 1.大厅、走道铺彩色胶地板或800*800防滑地砖 2.办公室、辅助用房铺彩色胶地板或600*600防滑地砖 3.活动室、寝室、音体室、幼儿阅历室等教学用房地面铺彩色橡胶地板或环保型多层实木板或全实木地板。 4.幼儿园内所有胶地板为绿色环保型产品,必须采用经IS0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国际绿色环保认证合格的产品 |
3 | 厨房 | 1.地面防水处理,面铺300*300厨房专用地砖 2.墙面做1.8米高防水处理,浅色瓷片到顶,规格300*600 3.地面留300*200mm排水沟,收口为不锈钢方管 4按照配餐间、配点间卫生防疫要求必须吊顶和装空调 5.明厨亮灶管理要求,结合消防规范可视化 6.有传菜和回收残余食品通道,电梯井及电梯载重量按4/5幼儿园人数确定 |
4 | 卫生间 | 1.地面防水处理,铺300*300防滑地砖 2.墙面防水处理,铺300*600瓷砖到天花底 3.天花采用≥0.8mm厚铝扣板天花吊顶 4.具体制作见备注 (一)、盥洗台 1). 陶瓷台下盆 2).大理石台面 (二)、优质不锈钢水龙头(自动感应开关) 1). 规格:不锈钢,高度60-65cm 2). 要求:采用不同类型水龙头(左右扳式,旋转式等),以加强幼生认识 (三)、陶瓷拖把池 购买成品,安装在盥洗台旁边 (四)、陶瓷小便斗(自动感应开关) 1).规格:幼儿专用小便斗 2).材质:陶瓷成品,白色 *-+ 3).要求:每班配3-5个 五)、陶瓷幼儿蹲厕 1). 幼儿蹲厕:陶瓷幼儿蹲厕(自带存水弯),便器自带存水弯,陶瓷水箱,卡通造型彩色理化板隔断,尺寸为宽750*深1000mm。增加座厕1-2个 2). 卫生间不建议做台阶。 3). 地面贴防滑地砖 4).如卫生间带沉箱则排水为暗藏,地面不抬高。 |
5 | 内墙及顶棚 | 室内墙面水性腻子打底、满刷浅色环保内墙乳胶漆 ,活动室内1.2米以下要做软质面层护墙,防火等级A级;顶棚及横梁部分刷白色环保内墙乳胶漆。 内墙乳胶漆必须符合JG/T481-2015标准的相关规定,且要求其达到零甲醛、零VOC的绿色环保标准。 |
6 | 公共部分天棚吊顶 |
| 1.大厅、功能室、办公室造型天花吊顶,带反光灯槽并安装筒灯。 2. 所有走廊全部吊顶 |
7 | 走廊、活动室、多功能厅、楼梯间墙裙 | 墙裙H=1300MM 采用生态塑木墙裙或瓷砖墙裙 |
8 | 多功能厅体操镜、体操杆 |
| 1.造型实木(刷防火漆)收边+9厘板阻燃板打底+银镜。 2.实木体操杆+不锈钢固定件. 3,地面铺设12mm复合木地板,防火等级B1级 |
9 | 楼梯栏杆 |
| 不锈钢栏杆,或6+6夹胶玻璃+实木扶手栏杆 1. 楼梯栏杆高1.05米,栏杆的间隔9cm内 2. 楼梯栏杆应有成人及幼儿扶手,幼儿扶手高60cm 3. 主楼梯应设置双面幼儿扶手,全部幼儿扶手为实木面扫清漆 |
10 | 楼梯台阶 |
| 彩色防滑地橡胶板,整体PVC楼梯止滑板或开楼梯防滑槽(楼梯一般为消防楼梯间,地面天花墙面防火等级均为A级) |
11 | 不锈钢工程 |
| 1.一楼靠外墙窗户满装防盗网(304#管厚≥1.0) 2.二、三楼活动室、多功能厅窗户及楼梯做不锈钢隐形防盗网 |
三 | 水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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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给水 | 安装一个总水表,PPR给水管接至厨房、各卫生间,保持畅通,厨房单独设置水表,便于按用途功能分别计量。 |
2 | 排水 | UP/VC管接至各排水点,雨水、空调水有组织排放 |
3 | 排污 | UPVC管接至各排污点,有组织排放 |
4 | 煤气 | 1.接入煤气公司供气系统,安装一个燃气总表(每小时进气量不低于设计规范指标值),引入厨房灶台位置,预留接口(乙方指定位置) 2.厨房内安装煤气报警系统 |
5 | 强电 | 1. 总电力容量负荷计算需要系数不小于0.8,每层设楼层总配电箱。 2.厨房应设置独立配电箱,厨房负荷预留应不低于0.25kW/m2,且应满足厨房工艺设备要求,负荷计算需要系数不小于0.5。 3.各房间每面墙普通插座数量不少于1组,且位置与数量符合需求要求。 4.普通插座电源配线截面规格不小于4.0mm2,照明电源配线截面规格不小于2.5mm2。 5.空调电源配线应符合空调专业技术要求,且单相空调插座电源配线截面规格不小于4.0mm2。 6. 用电设备配线应尽量采用暗敷或吊顶内敷设方式,力求安全美观。 |
6 | 弱电 | 1.首层应设置弱电间,作为有线电视、光纤通信(电话、网络)接入及交换场所。 2.弱电配线应尽量采用暗敷或吊顶内敷设方式,力求安全美观。 3.弱电系统应包含且不限于电话、网络、广播、有线电视、教学多媒体等系统。 |
7 | 开关插座(全部暗装) | 1.普通插座采用安全型(10A、二三插),空调插座采用安全型(16A、三插配跷板开关)。 2.活动室、多功能厅等幼儿活动场所普通插座数量不少于4组,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8米。 3.办公室、辅助用房等场所普通插座数量不少于3组,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4米。 4.空调插座应设于室内空调机位置下方附近。 5.用电设备的配备应符合设计设计图纸要求。 6.照明跷板开关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4米。 |
8 | 电风扇线路 | 活动室、寝室等场所应预留4台壁扇(配遥控开关)插座,安装高度不应低于2.5米。 |
9 | 消毒灯线路 | 活动室、寝室按卫生要求安装自动伸缩消毒灯,开关尽量在门口高处,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8-2米且为裸灯,每立方米安装消毒灯1.5w,紫外线杀菌灯开关应单独设置(室外)并设警示,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8米。 |
10 | 灯具 | 幼儿活动场所采用三基色28W日光灯,照度满足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
四 | 消防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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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 | 1.校园内安装独立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烟感、应急灯、疏散指示牌 等 2.取得土建消防验收许可证(一次消防通过验证),及申报二次消防并验收通过。 |
五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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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理 | *+不得与原开发商物业绑定,水电独立缴费 |
2 | 标识 | / |
附件2
档案材料移交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五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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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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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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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附件)、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文件及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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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等级证书、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房屋已经竣工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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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白蚁预防过程竣工验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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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经备案的房屋测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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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立项批复、初设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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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地名使用证或门牌编号审批表、新旧门牌编号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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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房屋竣工平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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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分层或分户平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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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产权登记机构认为需要收取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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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竣工图(建筑、结构、水、电、景观绿化、总平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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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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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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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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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用地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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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用地红线图、用地规划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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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房屋规划验收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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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接收单位领导意见: 单位公章: 接收单位领导签字: 移交日期: 接受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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