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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公告中市监(工商)撤登告字〔2021〕00019号

中山市福隆广告有限公司:

  由本局调查处理的中山市福隆广告有限公司冒用“赖泽林”身份信息骗取营业执照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经查,你司假冒“赖泽林”身份,提供含有虚假“赖泽林”签名的申请材料,取得我局核准的设立登记。你司上述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所指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为,本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你司核准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你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你司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王先生 苏小姐     联系电话:88166059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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