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制定了《2020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8日
2020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71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91号)部署,结合玉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0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玉林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封吕力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专职副局长
成 员:庞正莲 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科科长
范伟军 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站长
赵志勇 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干部
罗 敏 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干部
文樱霖 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科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渔业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庞正莲同志兼任,成员为赵志勇、文樱霖,根据领导小组部署,做好相关工作的协调及服务。
二、治理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2.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存在哪些短板和薄弱环节。
3.今年以来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任务,保障渔业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存在哪些不足。
4.机构改革以来,在安全生产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力量被摊薄的情况,是否存在职责不清或工作不畅等问题。
5.制定的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有哪些针对性内容,有哪些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
(二)推动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
1.制定工作方案情况。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层层抓好落实。
2.成立工作专班情况。按要求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或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责任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情况。多方面、多渠道、多手段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监督力量,借助“报、网、端、微”平台,揭露曝光影响专项整治成效的“顽疾”问题。
4.信息宣传报送情况。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将信息宣传报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治理渔船船主、船长以及涉渔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保障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以及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问题。
2.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治理没有与渔船船主、船长以及涉渔生产经营单位签订或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不落实渔业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建立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风险问题清单并实行整改工作闭环管理等问题。
(四)日常安全监管执法情况。
重点对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治理各类违法渔业生产行为,特别是“三无”船舶违法从事渔业生产情况,及运人载客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五)渔业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1.落实渔业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情况。
2.修订完善渔业安全应急预案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方案编制。7月底前,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到人。
(二)自查自检。8月底前,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自纠整治,重点针对本地“三类高危渔船和六类事故高发情形”等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化解问题。
(三)督导巡查。8月至9月,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开展督导巡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工作组于8月上旬开始对全区各市开展巡查,请各地自觉做好迎检工作。
(四)集中整治。8月至10月,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针对自查自检和督导巡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编制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事项清单,对标对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和整治整改。
(五)总结评估。11月1日前,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对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玉林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科邮箱:sck2829820@126.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责任、人员、经费、措施“五落实。
(二)从严执检、从严治理。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做到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做到整改不留后患,建立隐患风险问题清单,对每一项按上限执行处罚,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严肃工作问责。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组织不得力,隐患整治不彻底,监管职责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监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由此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追责。
(四)做好信息报送。请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确定1名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并将名单报送市局渔业科。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于7月31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11月1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至市局渔业科
联系人:庞正莲,联系电话:13737589561,电子邮箱:sck2829820@l26.com。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举报成功!
我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