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漳州市龙文区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征城市道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龙自然资〔2021〕40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闽(2017)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29731号中的代征城市道路用地面积0.2715公顷。具体收回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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