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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政民〔2021〕44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漳州市民政局

2021年4月6日


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的实施意见》(闽社办〔2021〕1号)文件要求,为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大力倡导的“远亲不如近邻”重要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考察时对社区工作提出的“三个如何”重要要求。现结合我市民政工作特点,就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服务内容

(一)总体目标

以近邻党建为引领,营造党群互动密切、邻里友爱团结、家园温馨和谐的近邻新风尚,让居民享受到更多专业、便捷、舒心的生活服务,构建城乡和谐社区。

(二)具体目标

1.稳步推进助幼服务行稳致远

一是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二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专项行动,深入实施“福蕾行动计划”,每个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打造1-2个示范乡镇(街道),培育形成常态化、机制化、具有漳州特色的儿童关爱服务品牌。三是加强社会救助政策衔接,推进残疾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康复救助、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推进儿童福利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城乡社区近邻等服务,引导家庭落实主体责任,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责任科室: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2.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一步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新建8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积极申请奖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争取有更多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获得省级资金奖励。扎实推进突破“难、硬、重、新”养老服务业项目,全市新增各类养老床位不少于1000张,其中普惠性养老床位不少于750张,建设不少于12处老年人助餐点,引导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幸福大食堂、长者食堂建设工作,解决老人“就餐难”问题。推动建立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实施2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二是探索发展城市全龄颐养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和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打造一批医养康养相结合的高端养老项目,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相结合,发展银发经济。推广“党建+养老”模式,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建好、管好、做活村级互助幸福院。促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有效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三是推动出台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实施办法,并选择不少于20个项目进行试点建设。(责任科室:养老服务科)

3.有序推进助困服务聚力赋能

一是积极培育社区志愿者和志愿队伍,社区、小区应当积极组织动员群众主动加入志愿服务队,认领志愿服务项目,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重点为社区、小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类关爱服务。(责任单位: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

二是以社区民政工作者为主要力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传达党的惠民措施,主动发现周围的困难群众、困难情形,协助入户调查和低收入家庭认定,落实救助帮扶政策,符合条件的协助办理相应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开展“转办、分办、协办”,加强部门联动、政策衔接和资源统筹,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持续关注社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情况,关注特困供养金及时到位,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协助落实集中供养,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面落实照料服务责任。保障社区残疾人权益,关注社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时到位,协助落实残疾人辅助补贴、参保辅助、个人缴费资助等相关政策。(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

二、服务方式

(一)政府公共服务集约供给。依托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加强城乡社区社工站(室)规范化建设,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出台基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配套文件,开展驻站社工轮训,提升站点建设和专业服务水平,以便集中提供近邻服务。(责任科室: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采取试点先行,加快“智慧社区”建设。(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二)居民邻里互助。推进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实现全覆盖,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城乡社区民主协商,依托社区服务站等场所,灵活设置厝边议事厅、邻里茶叙室等,推广“听邻说事、请邻议事、帮邻办事、让邻知事、由邻评事”等近邻工作法。(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三)社会力量参与。注重吸引政治觉悟高、热爱社区事业、热心服务群众、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社会工作人才投身近邻服务。推进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实践。引导社会力量精准对接居民需求参与紧邻服务洽谈会、公益创投大赛等供需对接活动。引导支持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提供近邻服务。(责任单位: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近邻服务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市、县级民政部门要会同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深入城乡社区实地指导,对工作进展、具体问题等定期会商、分析研判、制定对策。

(二)科学统筹推进。结合本单位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统筹推进。第一阶段:部署安排(2021年1月-3月)。各县(市、区)加强调研摸底,详细统计社区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细化目标任务,形成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试点示范(2021年4月-2021年12月)。具体工作详见《漳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社区近邻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漳政民〔2021〕36号)分配的名额执行。第三阶段:面上铺开(2022年1月-2022年12月)。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做法,全面推进近邻服务。第四阶段:巩固提升(2023年1月-6月)。采取自我评估、第三方机构评估、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查缺补漏、指导推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要统筹工作经费,向城乡社区倾斜,落实近邻服务日常工作、业务培训、人员报酬、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等各类经费保障。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领域。

(四)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评选“最美邻里”“好厝边”和“近邻日”等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报刊、广电、网络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法律政策、好人好事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近邻服务的浓厚氛围,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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