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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航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期间全市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交通运输局,桂平市、平南县港航管理所,中心城区各港航企业、在建水运工程项目业主:

近期“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劳动、端午等节假日接连而来。节日期间,群众集中出行活动频繁,安全风险集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处于高位。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及防汛抗灾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防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劳动节等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交办文函〔2021〕1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假期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行业管理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全市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市港航发展中心成立主任为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全市港航行业“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劳动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港航发展中心航运管理科(安全办),办公电话:4291567,市交通运输局24小时总值班电话:4291528。

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加强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落实。此前未落实制订节日期间重要时段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根据节假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提前部署安排,制订具体的安全管理检查工作方案,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

各部门及企业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短板漏洞和风险隐患。要以极端负责的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好“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法定责任,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牢安全生产。要深刻认识抓好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落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部门要督促辖内生产经营单位把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学在前,预防措施做在前,安全责任挺在前,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事故隐患风险排查、“防灾减灾”汛期风险防控检查力度,全力保障当前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加强行业监管,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克服麻痹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注意人员集中地个人卫生和戴口罩防护。节日期间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场所或密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时自觉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防护习惯。注意饮食卫生,提倡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二是加强渡口渡船上落点每天消毒和人员体温检测。三是港口企业、航运企业注意出国境外回来和重点地区的接触人员,要主动上报社区防疫管理部门和居家观察防控。

(二)结合节日风险特点,强化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

各单位要围绕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这一中心任务,围绕行业重点领域,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安全问题为导向。结合此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行工作要求,以企业安全生产单位风险和隐患排查自查自纠为主,管理部门现场抽查,督促企业落实风险隐患整改工作。同时,督促各辖区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汛期前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做好渡运交通秩序现场监管工作。

港口方面一是检查港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风险隐患排查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台账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生产和消防安全等隐患自查自纠等方面情况。各港口企业切实遵守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密切关注港口、通航河流防汛形势,做好人员和大型机械的防汛和防御台风工作,提前部署加固港岸基础设施。要加强港口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严防恶劣天气下港口生产经营单位违规冒险作业。二是开展危险货物作业港口码头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

水运方面一是检查水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开展危险源辨别和风险评估分级防控安全管理台账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方面情况。二是开展水上交通渡口渡船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乡镇客圩渡船的安全运行及持证、渡口现场监督管理、渡船救生衣配备使用、消防应急设备配置等方面情况,打击无证或证件过期、超载等非法渡运行为。同时,督促渡口渡船和航运企业(船舶)加强汛期防范突发强降雨、大风安全应急防御措施。

工程建设方面在建水运工程开展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临时性结构工程安全运行。严格落实安全施工措施,防止瓦斯煤气爆炸、坍塌、冒顶,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等措施,做好施工路段安全警视标志提示,加强工程施工等防护措施,同时,做好消防应急设备配置,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做好应急值班和处置工作

在假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保证应急值班电话通畅,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处置和上报事件信息。

四、加强信息材料汇总和报送工作

各辖区管理部门要制定近期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进行检查工作情况数据、信息收集,建立工作记录台账;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检查工作图片、方案、总结、检查记录台帐等材料。联系电话:4291567,电子邮箱:hangyunke903@163.com。请于2021年5月10日前汇总材料上报。

贵港中心城区港口和航运企业、在建水运工程项目,请做好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同时,做好开展检查管理工作记录和检查材料汇总、存档备查。我中心将对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日常内部安全检查工作状况进行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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