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柳州市城中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部门:
《2020年柳州市城中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2020年柳州市城中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对“互联网+”现代农业部署要求,切实做好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19〕7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31号)、《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柳州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柳农通字〔2020〕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和数字乡村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农民需求、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实现我区行政村益农信息社全覆盖为目标,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为契机,加快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完善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和农产品上行体系,实现益农信息社正常运营并盈利,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益农信息社品牌,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农民。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对便捷生产生活的期待,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发挥信息进村入户在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变革,助推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和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实现信息到村、服务到人、技术到田,为农民提供政策、市场、科技、生活、学习、务工等信息服务。
(二)坚持服务产业。与当地农业产业充分结合,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充分融合,以促进农产品上行为重点,以打造益农信息社品牌为目标,大力推动当地农产品销售,助推农业生产发展,助农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三)坚持市场运作。充分调动和发挥运营主体积极性、创造性,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受益”的原则,探索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诚信守法、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四)坚持持续运营。统筹协调各类资源和力量,形成多方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通过增值服务实现运营主体和益农信息社自我发展,确保我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持续运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有序展开,成立城中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佟德军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朱 辉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张 燕 区财政局副局长
覃春雪 区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陶鸿亮 区农业服务中心科员
任漓江 区潭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立军 区河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明广 区静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筹划、协调推进、督察验收等相关事务,办公室主任:覃春雪(兼),联系人:陶鸿亮,联系电话:2628670。
四、工作目标
(一)2020年,按照“六有”标准在我区6个行政村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二)与国家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
(三)建立促进农产品上行销售机制,实现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对接,拓宽我区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提升益农信息社自我发展和持续运营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新动能。
五、主要任务
(一)建设益农信息社
1. 城中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建设任务与柳州市选定的运营服务商签订建设运营合同。为保证可持续运营,本着谁建设谁承担运营原则,建设和运营方必须是同一家企业。
2. 村级信息服务站使用全国统一的“益农信息社”品牌,做到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分为标准站、专业站、简易站三种类型。标准站选择行政村交通便利、农户密集、人流量大的地方建设,由运营服务商负责建设运营,整合各类公益和商业服务,引入服务商(包括电信运营商、生活服务商、平台电商、金融服务商、系统集成商、信息服务商等),提供农业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四类服务进村入户。专业站依托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休闲观光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由带头人或骨干农民围绕生产经营活动为成员提供各类信息服务;简易站依托农资店、便民超市等农村各类商业网点建设。建设运营遵循利用原有设施、整合现有资源原则,优先利用农村便民服务站和市场化的金融服务、通信、电商渠道网点,建设益农信息社,叠加信息进村入户服务功能。
3. 城中区信息进村入户运营中心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建设,指导和管理我区村级信息服务站开展各类信息服务,充分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完善信息服务体系。
4. 项目选点要打破行业界限、加强资源整合,优先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终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供销e家、邮乐购、气象服务站、移动、联通、电信等村级站点,以及新型经营主体等具备相关条件的农村服务网点,叠加建设益农服务社,形成惠农信息服务合力。
(二)组建村级信息员队伍
1. 每个益农信息社至少配备1名信息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诚信度高、市场意识强、有责任心、沟通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等条件,原则是本村村民,优先从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人员、农村青年、退役士兵和农村商超店主等人员中选聘。
2. 信息员选聘工作由自治区指导、市级统筹,区农业农村局与运营商共同审定,报市和自治区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国家、自治区信息进村入户平台登记注册。村级信息员培训工作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
3. 信息员要依托自治区级益农信息公益平台开展各类公益服务及经营活动。信息员手机要安装益农信息公益平台APP,并能熟练帮助农民下载安装、指导使用益农信息公益平台APP,指导农民通过益农信息公益平台网站获得信息。
(三)整合四类服务功能
1. 益农信息社提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服务四类服务,突出公益服务作为“四类”服务的核心功能,信息员承担公益服务工作要进行量化考核。同时拓展益农信息社服务功能和范围,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引导电商、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社会资源在益农信息社集聚,拓展转账汇款、小额提现、缴费充值、票务查询、金融保险、社会保险、代购代销、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和电商服务,由此增长的经营收入为益农信息社提供增收渠道,推动益农信息社实现造血功能。
2. 推动信息社服务终端汇集教育、医疗、就业、社保、气象等部门服务信息,并对接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信息平台,为农村居民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四)创新市场化运营服务机制
1. 建立“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发展模式,构建政府推动力、市场活力、社会创造力相依相进的动力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加强部门协同,健全政府与运营服务商的合作机制,优化运营服务商与益农信息社一体运作、共建共享的利益机制。
2. 我区与运营服务商要深化合作,着重提升益农信息社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要不断完善市场化机制,拓展服务内容,增强益农信息社服务活力,实现公益服务树品牌、便民服务聚人气、商业服务增效益。
(五)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和监管体系
1. 城中区信息进村入户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农业农村部益农信息社工作规范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建设运营、资源共建共享、风险防控、延伸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和运营服务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益农信息社管理办法,建立益农信息社登记备案及管理考核制度,研究制定村级信息员选聘、培训、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信息进村入户服务规范,明确公益服务职责、商业服务内容及标准、法律责任,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有效防控技术风险、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确保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安全规范推进和运行。
2. 要以目标为导向,强化制度执行,强化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激励约束,严格责任落实,确保监管有效,风险可控。
(六)统筹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重点工作
我区要把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作为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统筹农业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农民手机应用、农业农村大数据等,促进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融入农业、农村,切实提高农民群众运用信息技术发展农业、改善生活、增收致富的能力。
六、资金支持
原则上我区申报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财政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对项目给予支持,区农业农村局承担项目建设。根据《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2019〕42号)和《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2020〕28号)的项目资金安排,共下达我区项目资金8万元。
(一)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站点建设。
1.补助标准
(1)对验收合格的村级益农信息社标准站补助10000元/个;对验收合格的村级益农信息社专业站、简易站各补助1000元/个。
(2)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补助机构正常运转和建造楼堂馆所等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无关的其他支出。
2.使用范围
用于支持验收合格的益农信息社(村级信息服务站)标准站、专业站、简易站建设;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益农信息社正常运营的设备设施配置、益农信息社门头装饰、标牌制作、制度上墙等相关费用。
3.使用管理
(1)资金补助坚持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实施主体应先投资建设,待验收通过后再划拨补贴资金。经自治区财政厅同意,对按先建后补原则实施确有困难的,可先申请预拨60%资金,待验收合格后再清算拨款。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职责督促、指导信息进村入户项目实施,及时总结、反馈、纠正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因项目实施单位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的,应当及时向区财政局提出调整或收回意见。
(3)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申请验收。区农业农村局派出验收专家组按照建设标准开展初级验收,并于2020年9月20日前申请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复核验收,2020年10月20日前将验收结果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人员能力培育
1.补助标准
(1)信息员上岗培训,按2人/任务行政村遴选信息员参加培训,按15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累计培育时间不低于1天(含实训时间);
(2)运营能力提升培训,在辖区范围选拔有一定经营和信息应用基础的信息员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技能培训,按11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5天并由培训机构跟踪服务1年,确保熟练掌握农业农村信息服务和农产品电子商务技能,实现可持续运营。
(3)运营能力提升培训与信息员上岗培训人员原则上不能重叠。
2.支出范围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培训、认定管理、信息化手段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育,包干使用。
七、进度安排
(一)2020年5月15日前
印发《2020年柳州市城中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二)2020年1月—8月
1.根据自治区印发的实施方案,制定城中区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经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农业厅市场与信息化处。2.开展村级站建设、信息员遴选和培训;由运营服务商上报各村级站和信息员的名单,区农业农村局对村级益农信息社、信息员进行审核、确认等各项工作,提交信息员名册。3.开展信息员培训。4.推进我区涉农部门信息资源整合工作。5.建立运营机制、接入服务资源,制定益农信息社服务项目清单。6.我区益农信息社基本完成柳州市下达的建设任务,达到运营基本要求。
(三)2020年9月20日前
项目建设完成后,在运营服务商自查自验的基础上,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初步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再验收。完成验收工作后,区农业农村局形成验收报告,2020年9月2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认定。2020年10月20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将验收结果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
(四)2020年12月10日前
对上级或自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完成整改工作;向上级农业主管部门提交工作总结。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工作落实,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单位参加的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已由柳州市财政局下达,相关单位要根据建设需要安排投入必要的配套资金,确保建设任务按期完成。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支出范围,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要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完成资金拨付。
(三)开展督查考核。按农业农村部的要求,自治区已经将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列入对我市绩效考核内容,我市也将此工作归入我区绩效考核范围,我区要强化目标导向,细化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管理。市信息进村入户整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开展实地指导,利用QQ、微信等实时通讯平台,及时解疑释惑,促进各种困难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附件:城中区益农信息社站点建设数量一览表
附件
城中区益农信息社站点建设数量一览表
序号 | 村名称 | 2020年益农信息社任务数量 | ||
标准站/个 | 专业站/个 | 简易站/个 | ||
1 | 环江村 | 1 | 1 | 1 |
2 | 柳东村 | 1 | 1 | 1 |
3 | 静兰村 | 1 | 1 | 1 |
4 | 河东村 | 1 | 1 | 1 |
5 | 牛车坪村 | 1 | 1 | 1 |
6 | 窑埠村 | 1 | 1 | 1 |
7 | 合计 | 6 | 6 | 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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