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信息 >

关于印发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泉鲤政文体新〔201441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关于

印发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辖区内各星级酒店、旅行社、景区(点):

    现将《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486

 

 

 

 

 

 

 

 

 

 

 

 

 

 

 

 

 

 

 

 

 

 

 

 

 

抄送:市旅游局行管科,区安办。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486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开展旅游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治理旅游企业安全隐患,切实提升我区旅游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根据市旅游局及区安委会的工作安排,我局将于79月持续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区的旅行社、旅游集散中心、星级饭店、A级景区。重点检查旅行社、旅游集散中心。

二、检查内容

(一)各旅游企业是否有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及人员,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监管责任、制定及学习演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是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或宣传教育活动。

(二)各旅游企业是否有完善的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作业标准和岗位技术规程,员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工作中是否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是否开展;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及是否取得实效。

(三)对旅行社、旅游集散中心:是否规范组团派团程序;是否使用正式导游员;领队或导游带领团队时是否有派团单并佩带领队证或导游证;租用的旅游车辆是否有营运资质、司机是否有驾驶资质;是否严禁旅游车辆、船只和司机带病上路;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有旅游安全事项的内容;旅行社和导游是否了解旅游线路及所到景区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及时告知游客;遇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是否按《泉州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执行,是否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是否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告知游客投保人身意外险等。

(四)对星级饭店:是否定期检查保养建筑物、电梯、压力容具和消防及电力线路等设施设备,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更新老化设备;门窗、阳台设置是否影响逃生及灭火救援,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特种职业人员是否定期体检并持合格的上岗证;是否每年至少一次消防教育培训和演习;燃气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专人持证管理等。

(五)对A级景区:景区安全提示设施设置情况、危险区域警示设置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一)我局将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星级饭店、旅行社、景区(点)等旅游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

(二)联合公安、消防、工商、交通、卫生等部门开展检查;

四、具体要求

(一)我局将用3个月的时间,对旅游市场进行无缝隙、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情面,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登记造册,建立每家旅游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通知检查、暗访暗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通过树立典型、曝光问题,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

(三)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到责任落实,对照检查内容,排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并且做好迎检准备。

联系人:蒋一军 谢妍妃,电子邮箱:2341308@qq.com,电话:22355975  传真:22355967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4728

 

分享到:
订阅信息

我有话要说

您还可以输入300个字符。

精彩评论( 0 )



暂时没有相关评论!
×

举报成功!

举报原因 ×

在线客服 我的消息
0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