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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温州市境外外经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温州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境外外经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沿用《温州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境外外经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温州境外外经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6个项目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成立专家评审组评审,确定俄罗斯乌苏里斯克工业园等试点项目评审结果和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0日止,过期不予受理。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温州市商务局国际投资合作处:8886287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88525208。

附件:2020年温州市境外外经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评审结果




温州市商务局

2021年4月16日

2020年温州市境外外经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评审结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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