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10248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南京百济新特药房有限公司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审核,以下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5-12315
序号 | 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事项变更情况 | |
原内容 | 拟变更内容 | |||
1 | 苏DA0250197 | 南京百济新特药房有限公司 | 质量负责人:马红素; | 质量负责人:余洁; |
特此公示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举报成功!
我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