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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加强律师行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推进律师行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队伍建设和诚信建设,根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在法律服务行业中开展执业评查活动月的通知》(龙司[2003]8号)的要求,今年继续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树立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保障人民幸福、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为发展超越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方法、步骤和内容

  按照市局《关于在法律服务行业中开展执业评查活动月的通知》(龙司[2003]8号)要求的步骤,从3月1日至3月30日开展评查,评查和评议分为动员学习、自查互评、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一)动员学习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

  1.学习内容。组织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此外,律师事务所要组织律师深入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执业律师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要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习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8号)。

  2.目标要求。通过学习交流活动,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明确,职业使命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诚信执业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评查阶段(3月11日至3月20日)

  1.评查、评议内容。重点: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否牢固树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理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否存在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及与民争利的行为;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否存在不讲诚信、乱收费、私自收费、私自收案的行为;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否存在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不正当交往,是否遵守执业行为规范;⑤律师事务所根据新修订的《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基层法律服务所根据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是否有结合本所实际修订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落实执行;⑥律师事务所是否落实涉黑恶案件、重大复杂案件备案、集体研究制度;⑦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否严格执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和利益冲突审查及卷宗归档管理制度;“一案一卡”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评议卡填写及发放是否规范;⑧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否开展服务质量抽查;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否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与信访接待、涉法信访和公益活动;⑩完成主管机关规定的学习教育和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

  2.评查方法。评查活动要通过自评、互评、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先进行自评,撰写自查报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组织互评,评查阶段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广泛征求人大、政协、公检法、当事人的意见。

  3、目标要求。通过自评、互评、征求意见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整改提高阶段(3月21日至3月30日)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根据评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逐一进行整改。

  三、工作要求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执业评查活动进行检查督促。凡是不按时按规定要求开展评查,或者评查留于形式、问题整改不落实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管机关应当责令其重新开展评查并报市司法局给予通报批评。

  2.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各阶段的步骤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查活动并做好记录,特别是互评过程和征求意见,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与不足,听取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进一步改进与提高。

  3.评查活动结束后,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应于4月5日前向主管司法局报送书面评查总结、整改方案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登记表》,同时报送市律师协会、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各主管司法局要把好检查关,于4月10日前形成书面检查情况报告送龙岩市司法局,市局将组织人员对评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龙岩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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