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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树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典型,推动全市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各项要求,明确学校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和必要的活动场地,丰富课程内容,建立稳定的专业化教师队伍,真正形成关爱学生心灵成长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
  二、创建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已经获评全国、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不重复申报)。
  三、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从2021年起,每两年在全市创建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力争用6年时间完成创建工作,总数达到60所。第一批创建工作实施步骤如下:
  1.启动阶段(2021年4月—5月)
  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拟定实施方案,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并于2021年5月底前将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情况报市教育局德育处。
  2.创建阶段(2021年5月—8月)
  学校按照《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附件1),开展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认定阶段(2021年9月—10月)
  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创建工作情况推荐工作突出的学校,局属学校自主申报,参加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命名第一批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以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加快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建设、课程建设、心理辅导室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质量和成效,促进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各地各校应严格按照标准,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推荐工作,推荐一批达到标准、工作突出且在区域内能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的学校参加市级特色学校评审。各地上报参评学校应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

  3.各申报学校填写《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2)和《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汇总表》(附件3),经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于8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至市教育局德育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14989216@qq.com。联系人:葛轩,电话:85681383。


  附件:
  1.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
  2.第一批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3.第一批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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