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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310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尽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20213103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不断出台新政策,完善基础设施,着力健全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提升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有1141家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55%。其中,两证齐全、兼具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128家,总床位4.1万张。全省纳入医保定点的医养结合机构有105家。二是加大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对符合条件的自建和租赁的民办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张床位1万元、5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省级财政对纳入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按标准的30%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非护理型和护理型床位,分别给予每张床位每年2000元、2400元补助,省级财政按标准的50%补助。2020年省级下拨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等2229万元。三是支持医养协作。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协作机制。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

  下一步,我厅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支持福州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二是推动出台加快医养结合发展的具体措施,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水平。三是落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四是加强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管理,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持续优化服务。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夏慧秀(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8628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4月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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