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举办全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贯彻落实电视电话培训会议,我市市县两级设分会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程鹏同志参加会议,市县两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1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司法部立法二局周诚同志和处非联办向东同志围绕《条例》立法背景、法律适用、贯彻落实要求等进行了培训宣讲。
会议指出,《条例》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了法治轨道,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条例》赋予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非法集资的行政处置职权,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的综合治理格局。
会议对各地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站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的立场上,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工作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建立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治理格局,将《条例》贯彻落实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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