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信息 >

2021年度市水利局中小河流管护经费审计公告

  根据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与市财政局协商,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通过公开选取中介组织的方式,协助对2019年-2021年中小河流管护经费进行审计,现将有关审计报名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

  2019年-2021年岛外4个区的中小河流管护经费6000万元(2019-2021年三个年度市财政各下达2000万元,其中,海沧区360万元、集美区1035万元、同安区3060万元、翔安区1545万元)

  二、审计目标要求

  1.检查相关各区是否及时下拨资金,是否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水利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达到规定的目标要求;检查汇总专项经费的收、支、结余情况。

  2.检查相关各区该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法;检查有无截留、转移、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挥霍浪费、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现象;

  3.检查资金是否单独核算;检查资金拨付与使用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要素是否齐全,账、证、表是否一致;

  4.完成以上专项资金审计,出具专项资金审计报告,指出专项资金存在管理的问题,提出相应审计建议。

  三、审计时间及费用。审计需要在1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费用采取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

  四、报名资格要求。在国家、省、市财政网站登记备案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五、报名及投开标方式。符合条件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盖章)、登记备案的资质证明复印件(截屏,单位盖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报名表(见附件一)、报价单(见附件二),于4月26日10:00之前,寄至或送达至湖里区枋钟路216号水利大厦503室。我们将根据收件情况,在4月26日10:10开标,以最低价者中标。

  联系人:邵泽利,电话:5766892,传真:5766854

       

  厦门市水利局          

  2021年4月19日         

'); }

我有话要说

您还可以输入300个字符。

精彩评论( 0 )



暂时没有相关评论!
×

举报成功!

举报原因 ×

在线客服 我的消息
0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