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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启动第十一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

  根据《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4月9日,我市召开专题部署会,正式启动第十一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

  第十一批拔尖人才的选拔对象,主要是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专业技能、教育教学、医疗卫生、金融服务、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行业专业领域达到领先水平,并为厦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重点推荐、选拔在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生产建设一线的优秀中青年人才。选拔对象以对厦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不受学历、职务、资历、身份的限制。申报人选要求在厦持续工作四年以上,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第十一批拔尖人才人选推荐将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申报人须于2021年5月8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单位所在辖区的区委组织部、行业主管系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

  厦门市第十一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选拔工作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委人才办联系。

  联系电话: 0592-2892516、0592-2892519

  传       真: 0592-2892510

  电子邮箱: xmhnbc2013@163.com

  附件: 1.厦门市第十一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方案

  2.有关表格下载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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