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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粮食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贷款贴息补助项目验收公示

关于做好2020年粮食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贷款贴息补助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铁岭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铁市农【2020】78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心从事粮食生产,缓解生产过程中资金短缺问题,实行先带先得、总量控制。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贴息比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1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4.35%)执行。2020年 10 14 日农业农村局通过党组会审核通过,确定1个符合贴息条件的经营主体,因该企业资金提前还款,贷款贴息实际金额是1.4万元整。2021年416 日通过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现对项目贷款贴息需求统计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4 19 日至2021年4 26 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向清河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王尔钧    联系电话:024-72180128

附件:项目贷款贴息需求统计

铁岭市银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6日

              

  项目贷款贴息需求统计表

  填报单位:铁岭市银州区区农业农村局

 序号

 主体名称

土地流转面积(亩)

 贷款银行名称

银行

已放

贷款

金额

(万元)

贴息时间(月)

贴息金额(元)

实际

贴息额

(元)

 

  1

铁岭市海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1100

 中国农业银行调兵山支行

 50

12

 22000

14000

  

 合  计

1100  

  

  50

12  

 22000

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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