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银州区龙山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王维金
执法资格类别:委托执法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地址:龙山乡人民政府
执法人数:16人
电话:15304101953
主要执法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要执法活动: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反城市绿化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反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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