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信息 >

铁岭市银州区龙山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铁岭市银州区龙山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王维金

  执法资格类别:委托执法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地址:龙山乡人民政府

  执法人数:16人

  电话:15304101953

  主要执法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要执法活动: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反城市绿化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反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进行处罚。

订阅信息

我有话要说

您还可以输入300个字符。

精彩评论( 0 )



暂时没有相关评论!
×

举报成功!

举报原因 ×

在线客服 我的消息
0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