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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良铭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1S198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5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山镇公共资源交易和审批服务中心和不动产窗口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卢良铭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龙山镇海甸戎村沿河西路7弄4号

330282005048JC00470F00010001

79.55/75.78

农村宅基地/住宅

该房屋由卢未央继承所得

公告单位: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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