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3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的通知》(交办运〔2019〕43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青岛市2020年度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线路服务质量评价方面
此次评价共有5条轨道交通线路(地铁2、3、11、13号线,城阳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参与。其中,地铁2号线服务质量评价得分为921.89分、地铁3号线为911.23分、地铁11号线为911.23分、地铁13号线为932.76分,城阳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为876.70分。
二、运营单位服务质量评价方面
目前我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共两家,分别为青岛地铁集团运营分公司(主要负责地铁线路运营)、青岛公交集团轨道巴士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有轨电车线路运营)。青岛地铁集团运营分公司得分936.64分;青岛公交集团轨道巴士有限公司得分876.7分。
三、城市线网服务质量评价方面
2020年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服务质量得分918.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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