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市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的通知》(鲁市监反垄断字〔2021〕7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求,坚持“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清理范围和清理重点开展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自查清理工作。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请于2021年5月21日前,将清理工作总结及《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清理情况表》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同时分别报市司法局立法处、备案审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朱银和 82569648
邮箱:sgsjscc@jn.shandong.cn
市司法局立法处联系人:邓 慧 66603073
邮箱:jnfzbfgc@ jn.shandong.cn
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处联系人:程德臣 66603074
邮箱:chengdechen@ jn.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的通知
2.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清理情况表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南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清理情况表
填表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 经清查,我单位(区、县)共梳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 件,其中发现含有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内容的地方性法规 件、政府规章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件、其他政策措施 件。经清理,已修改 件、已废止 件、拟修改 件、拟废止 件。修改废止的具体情况如下: | ||||||
序号 | 文件名及文号 | 发文时间 | 类别 | 牵头部门 | 清理内容 | 清理理由 | 清理意见及进展 |
填表说明:
1.“类别”栏应选填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区县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
2.“清理内容”栏应填报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的具体内容。
3.“清理理由”栏应填报具体属于五个方面清理重点的何种情形。
4.“清理意见及进展”栏应填报拟修改、拟废止、已修改、已废止。
2021.4.7鲁市监反垄断字〔2021〕73号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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